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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盖公章肯定不行的。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
在很多案件中,经常有企业依据考勤表,比如打卡记录等,作为企业认定员工旷工或者扣发工资的依据,由此劳动者与企业产生争议。劳动者往往提出,用人单位的考勤记录未经本人签字确认,系用人单位单方制作,不能作为认定旷工的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如是举证与单位存在的事实关系,如:工资、支付凭证、缴纳社保记录、工作证、工作服、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的“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表、其他劳动者的证人证言等等
1、按照举证倒置原则,仲裁时用人单位应向法院提交你的考勤表对考勤时间进行证明,如已作考勤记录但故意隐匿不交,应作出对单位不利的认定; 2、如单位未签署劳动合同,应支付你未签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如
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其工资的,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但是劳动者只有考勤表作为证据,劳动者还需要寻找一些证据作为辅助的证据,劳动者可以寻找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
《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规定: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
社保缴费历史明细表的打印如下: 1、通过百度浏览器,搜索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登录社保账号; 2、在社保页面,点击自助打印; 3、打印社保权益单。点击右侧的打印社保权记录单; 4、选择打印的年限即可显示出社保明细,点击打印即可。 根据
劳动仲裁证明出勤的方式如下:工作证或工作牌、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你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
单位私自修改劳动合同,当然属于违法行为。换句话说,擅自修改劳动合同,不仅涉及违约行为,而且属于违法的行为。具体来说,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的规定,依照法律法规成立的劳动合同,对合同双方当事人都具有相应的约束力。合同依法成立之后,当事人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