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失业金没领完,二次续领失业金的资料是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二次失业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
(1)用人单位应当从失业人员失业之日起3日内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失业人员户口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用人单位不按规定为失业
1、作为失主,在认领失物时,应该提供该失物归失主所有的证据,包括购买发票、车辆行驶证件等,在公安机关核对并确认该失物是归失主所有的,就可以将失物发还失主。 2、公安机关的办案费用由国家财政支出,失主在领取失物时,不需要支付破案费或什么其它费
需要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领取失业金的条件是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且缴纳失业保险费一年以上才能领取。
失业补偿金的申请首先应该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之后条件符合、材料齐全的就会当场受理。经审核、审批通过后即可办理成功。最后社会保险经办机
符合失业金领取条件的,需要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材料、身份证、户口本、照片等向参保地市社保机构申请领取失业金,失业人员经过失业登记和培训之后方能领取到失业金。一般在办理失业后次月领取,是打卡发放,按月在当
1、自失业之日起30日内本人持相关手续到户籍所在地镇(街)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科(所)办理《失业证》或恢复失业身份手续。 2、持相关证件到甘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服务区”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手续
停领失业金不需要办理专门的停领手续。只要新入职用人单位单位给劳动者缴纳社保,直接通过失业证,在单位办理入职手续即可。失业金的领取就会自动停止。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1
申领失业金需要的材料有四点,分别是: 1、本人身份证明; 2、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3、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4、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有四点,
失业补助金和失业金,一般有以下的三个区别,具体如下:1、领取条件不同:领取失业保险金要求失业保险缴满一年,且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而领取失业补助金不要求是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主动辞职也能领,并且失业保险金未缴满一年也能领取,不过缴满一年领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