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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破产的主体有: 1、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2、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3、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
1、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公司,由其债权人或债务人向公司所在地法院提交破产申请;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并宣告企业破产,企业由此正式进入破产程序。 2、成立清算组,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由人民法院自宣告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
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 (一)破产清算申请主体: 债权人、债务人、负有清算责任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规定: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
现在有很多新企业成立起来,但是因为一些经营方式的错误使得企业破产的,应该由于企业的债务有直接关系的人作为申请人申请企业破产的。没有申请人的申请,破产的程序是不能进行的的,所以我们应该了解破产清算的申请
根据《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
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债权人、债务人都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
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一)破产清算申请主体:债权人、债务人、负有清算责任的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规定:债务人有本
破产清算债权人都有以下权利: 1、核查债权;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监督管理人; 2、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3、通过重整计划; 4、通过和解协议; 5、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
按照我国当前的法律规定,企业法人没办法还清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能够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没有清偿能力的,可以向债务人当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启动破产程序。 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有两种方式,一是企业申请破产,二是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 债权人或债务人向
当企业不能偿还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有权申请破产,按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职工虽然能够优先受偿企业清算后的财产,但是员工不能作为债权人申请本单位的破产。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企业作为债务人不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债务人重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