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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关于农村土地使用权拍卖的具体规定,但是对于执行农村土地使用权的规定如下: 《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二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执行集体土地使用权时,经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取得一致意见后,可以裁
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二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我国是一个人口多耕地少的国家,国家一直十分重视保护耕地资源,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我国《土地管理法》第37条第3款规定: “承包经营耕地
农村土地被连续二年抛荒的,村里有权收回。国家重视保护耕地资源,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连续二年弃耕抛荒的,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
政策性问题建议咨询当地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因各地政策差异,无法做出详细解答。
一、您是本村集体组织成员的,依据土地承包法可以申请并得到土地分配的份额,这是法律所保障的权利的。 二、您外出打工的事实存在的情况下,并不能否定您享有土地使用权的事实,一户单位进行承包并不强制要求必须使
要看具体情况!如认为违法,可以向上级国土资源部门投诉要求处理!〓〓〓〓〓〓〓〓〓〓〓〓〓〓〓〓〓〓〓〓〓供参考。如对解决你的问题有帮助请采纳为答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第24条的规定:“人民法院执行集体土地使用权时,经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取得一致意见后,可以裁定予以处理,但应当告知
人民法院可以拍卖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但是司法实践中一般较少适用。这主要是因为,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62条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因此,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农民赖以生存的生活资料。为了维护社会的稳定,保障农民的居住权,一般情况
农村土地赔偿具体如下: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征收耕
农村土地确权不按户口本。农村土地确权以农户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家庭代表申请确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共有人除包括户口本上的现有人口外,一并包括嫁出人员、在校学生、现役军人、国家工作人员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