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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设立瑕疵不一定会导致设立失败。公司设立瑕疵,是指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并获营业执照而宣告成立的公司,在设立过程中,存在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而设立公司的情形。 我国法律规定,在公司设立过程中,若出现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
1、尽管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失败后,是否返还出资没有规定,但是根据合同法、民法等相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失败后,发起人应该返还相应的出资。2、按公司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失败的,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发起人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
设立失败的公司通常需要由发起人承担法律责任。发起人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同时对设立行为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公司不能成立后的处理: 1)发起人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各发起人内部按发起人协议分担责任。 2)对已缴纳的股款按法律规定和约定返还。 3、企业设立失败的相关责任 企业设立失败,须由相
公司设立失败最为常见的原因是公司设立在条件上不符合法律规定或在程序上有瑕疵,公司登记机关依合法理由拒绝予以登记,拒绝核发营业执照,因而使得公司设立行为未能全部完成。公司设立失败包括公司设立不能和公司设
1、公司设立瑕疵不等于设立失败。公司设立瑕疵,是指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并获营业执照而宣告成立的公司,在设立过程中,存在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而设立公司的情形。 2、我国法律规定,在公司设立过程
公司设立瑕疵不一定会导致设立失败。公司设立瑕疵,是指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并获营业执照而宣告成立的公司,在设立过程中,存在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而设立公司的情形。 我国法律规定,在公司设立过程中
企业设立失败,须由相关责任人承担责任,对于公司制企业,发起人承担以下责任:1、连带赔偿责任,设立费用及债务原则上应由成立后的公司承担,但当公司不能成立时,先前发生的与设立相关的费用及债务就失去了公司这一拟定的承担主体,只能改由实施设立行为的
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一方当事人因为缔约过失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另外,构成缔约过失责任的情形有以下三个:1、以订立合同为名恶意进行磋商的;2、故意隐瞒或者虚构与订立合同相关的重要事实的;3、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包括: 1、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发起人必须符合法定人数。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不必均为中国公民,但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应当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公司应当有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