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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外嫁女的征收补偿尊重其具体状况的处理方式。关键性的评定因素为,是否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资格。只要户口已经迁移至其他地点,那么理论上讲便丧失了享有土地征用补偿的权益。 在实践中的执行准则往往依据当时的承包人,这意味着,只要是在分割土
1、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以女性结婚为由,侵害本集体农村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中的各项合法权益。 2、在承包期内妇女外嫁,只要未在新居住地取得承包地的,原住处便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3、外嫁女将户口迁入夫家并获得承包地后,若出现离婚或者丧偶,那么
已拆迁户口一般不能享受2次拆迁。根据地方规定,一个人不能在一个城市享受两次动迁安置,除非是产权房。拆迁问题需要根据当地具体的拆迁政策及实际情况分析确定的。国家在扩建城市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征用农民的土地,而农民的土地被占用了会得到相应的补
已婚女性将户口迁移到男性户口所在地的,在男性家中享受拆迁补偿后,在老家不能再享受拆迁补偿。 征地房屋拆迁安置对象为: 1、户籍在拆迁范围内,有房屋所有权证,在拆迁范围内享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权利和义务的
1.有。 2.在土地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时候,外嫁女如果取得婆家所在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有权获得拆迁补偿款。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
1、不可以:当事人的子女只有在该征(地)补偿的规定时间段内(以当地的征收公示为准)出生,并且申报户口的,才能享受到该待遇; 2、已经确定享受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人数后再出生的对象,是不能享受到该待遇的;
详细说明一下,女方那里拆迁吗是按户口补偿还是按照居住人口补偿
女儿出嫁后是否有拆迁补偿,具体要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分析的: 1、如果女儿出嫁后户口还没迁出的,则该出嫁的女儿和其他村民一样可以享受对应的征地拆迁补偿款。 2、如果女儿出嫁之后,其户口被迁入小城镇的,此种情况下出嫁的女儿也有权利享受征地补偿款。
户口迁出了还能迁回原籍。但是需要符合条件。办理外省市迁入本市的户口,应向迁入地派出所交验的证明证件: 1、迁入人的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和居民身份证; 2、市局、分局开具的入户证明; 3、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4、毕业分配应持报到证,接收
女儿户口迁出能继承家产。女儿是法定继承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不会因为户口迁出而丧失继承权。继承开始后,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遗赠扶养协议办理;有遗嘱或遗赠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没有遗赠、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依据法律的规定,同一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