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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资金罪的成立条件是: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在客观方面一般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犯罪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国家工作人员贪污、受贿数额在二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情节较轻,能主动坦白,积极退赃,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适用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
挪用公款罪判缓刑的条件: 1.必须是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2.犯罪情节较轻; 3.有悔罪表现; 4.必须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5.判处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修正案(八)》第条,将刑法第七十二条修改为:“对于被判处、三年以下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适用缓刑必须符合三个条件: 1、只适用于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罪行较轻、危害较小的犯罪分子。 2、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再危害社会的。 3、犯罪分子不是累犯。缓刑有一
挪用资金罪缓刑适用限制: (一)挪用资金数额40万元以上或挪用资金进行非法活动数额15万元以上的; (二)未全部退赃的; (三)共同犯罪的主犯,且犯罪情节严重的。
如果及时归还不构成挪用公款,如果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则构成挪用公款罪。
挪用资金罪和挪用公款罪的区别有以下四点: 1、犯罪主体不同。挪用资金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罪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2、犯罪客体不同。挪用资金罪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挪用公款罪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属于挪用公款罪。如果挪用本单位资金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刑法》对此罪的一般情节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