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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属可以捐赠死者遗体。 为了便于理解,可以考虑把遗体作为一种特殊形式的遗产,若逝者生前未明确表示不同意捐赠遗体,那作为逝者的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和子女,有权对逝者的遗体做出处分行为,需要说明的是,对于遗体的处分并不是纯获益行为,
可以。遗体捐献要遵循无偿、自愿原则,需要捐献者直系亲属签字同意。同时,捐献者需要一个委托执行人,在捐献者死亡后,由委托执行人及时通知当地红十字会。遗体捐献,是指自然人及其直系亲属生前自愿表示在死亡后,由其执行人将遗体的全部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
1、家属可以捐赠死者遗体,只要死者生前没表示自己不同意捐献。 2、自然人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遗体的,该自然人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共同决定捐献,决定捐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捐献者生前订立遗嘱,确定死后捐献器官,是可以捐献的;如果捐献者生前未订立捐献器官的遗嘱,但是生前没有明确表示不同意捐献的,该自然人死亡的,其配偶、子女、父母可以共同决定捐献。 《民
家属可以捐赠死者遗体。 为了便于理解,可以考虑把遗体作为一种特殊形式的遗产,若逝者生前未明确表示不同意捐赠遗体,那作为逝者的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和子女,有权对逝者的遗体做出处分行为,需要说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捐献者生前订立遗嘱,确定死后捐献器官,是可以捐献的;如果捐献者生前未订立捐献器官的遗嘱,但是生前没有明确表示不同意捐献的,该自然人死亡的,其配偶、子女、父母可以共同决定捐献。 《民
丈夫存在家庭暴力行为,当事人可以选择以下的方式来与对方解除婚姻关系:第一种方式就是说服对方前往婚姻登记机关,与自己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第二种方式就是向丈夫住所地所在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第二种方式主要针对的是,丈夫不愿意离婚的情况。换句话
国内的公证遗嘱,在香港的效力问题,主要根据遗产的所在地不同,做出不同的区分。如果遗嘱涉及的财产位于内地的,这时候在国内办理的公证遗嘱,在香港也有效力,但是不能直接在香港过户。如果涉及的财产在香港的,在国内办理的公证遗嘱,要适用香港法律,也就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应当赔偿以下费用:一、为抢救被侵权人所支出的合理费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对被侵权人要进行及时抢救。这时就产生了医疗费、护理费和交通费等费用。二、误工费。即被侵权人从受伤害之后到死亡之前这一段时间内可能发生的误工费。由于被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