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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纠纷被告是谁? 房屋拆迁纠纷被告可能是市、县级人民政府。也有可能是拆迁方、或者是被拆迁方。具体理由如下: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四条 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
拆迁合同纠纷被告是政府等相关负责拆迁的行政机关,根据我们国家《行政诉讼法》第26条明文规定,法人或者是公民直接向法院提出诉讼作出行政行为的,具体行政机关应当是被告,涉及到复议问题的话,也有明文规定。 【温馨提示】并不是每种情况都是客观一致的
一、拆迁补偿分配纠纷被告是谁? 拆迁补偿纠纷的被告可能是市、县级人民政府。也有可能是拆迁方、或者是被拆迁方。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
产权有纠纷的房屋拆迁应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人民政府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一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报房屋拆迁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实施拆迁。
拆迁安置房分割纠纷解决如下:属于个人财产的分割给个人,属于共同财产的夫妻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双方当事人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可以根据出资人、出资份额、是否涉及赠与、孩子归属判定、双方在婚姻存续过程中有无过错
拆迁纠纷法院有权冻结房产,但是要符合法定的条件,如果发生纠纷的房产属于一方当事人唯一的生活用房,此时法院就不可以对该房产予以查封冻结,如果该房屋不属于唯一的生活住房,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法定的程序予以查封
1、预征地公告往往是和预征地赔偿安置方案一起发布的,是对征收征求意见的作用。 2、从法律角度来说,对行政相对人并无产生实质作用。但是不可轻视,如果看到预公告,如果有异议,要通过正式的书面方式向发出机关
拆迁房屋纠纷的处理方法如下: 1、调解 即在第三者的主持下,纠纷当事人经过自愿协商,排除争端,达成和解。协商解决是在拆迁纠纷中比较常见的一种解决方式,很多被征收人在遭遇纠纷的前期,都会选择与征收方进行协商处理。这种解决方式的好处即是一旦达成
拆迁房没房产证,离婚时一般不能分割,但夫妻双方可以先行协商好分割的份额,待以后拿到房产证后再进行分割。具体分割方式如下: 1、回迁房没有房产证离婚由双方协议分割; 2、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具体分析如下: (1)拆迁前的房子有合法的房产证
拆迁安置按人口分的房产权属于被拆迁房屋的实际产权人,由产权人对承租人和同住人进行补偿,同住人是指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时在被征收房屋处具有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的人。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1、被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