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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药费:按发票。 2、误工费:按实际减少收入计算。 3、护理费:按实际产生的费用计算,如是家属护理,则按家属实际减少收入计算。 4、营养费:20—40/天×营养期限。 5、交通费:按票据。 6、住宿费:合理发生实际费用。 7、住院伙食补
2021年1月21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 2020年度江苏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2020年度江苏省全省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24657元、人均经营净收入5703元,全省平均负担系数 1. 84,2020年度江苏省全省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62
江苏省交通事故赔偿最新标准。根据江苏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发布的《2019年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现将我省相关赔偿费用标准所依据的统计数据报告如下:1。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
交通事故,标准,赔偿2、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50元/天×住院天数 3、营养费 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也可按照20元左右/天标准计算) 4、误工费(时间、
交通事故死亡的赔偿标准明细如下: 1、首先是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2、除此之外,还有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30-50元/天(江西省各地有差异)×住院天数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即
交通事故与工伤双重赔偿的标准是交通事故和工伤发生竞合。但是对于已经发生的医疗方面费用、护理费用以及康复费等费用和已经获得相应的赔偿的,则不应当再进行重复的赔偿。也就是说发生了交通事故之后同时又被认定成为是工伤的,则对于受害者来说在申请赔偿的
交通事故全责一般赔偿可分为:财产类的损失和人伤类的损失两大类。 1、关于因事故导致财产类的损失,主要针对对方的车辆维修费,如对方是新车且损伤特别严重的,有可能需要承担车辆的贬值费;如果对方车辆属于运营类车辆,则还需赔偿其停运期间的收益损失,
当事人因为违章驾驶导致交通事故的,且造成他人遭受一定损失的,应当承担以下几项赔偿: 1、需要赔偿权利人精神损失抚慰金,此处的权利人指的是受害人或者死者的近亲属。 2、除必须要承担因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抢救治疗的相关费用外,如出现死亡的,还需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