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有关食品安全犯罪的罪名主要有: 1、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2、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3、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 食品安全犯罪并不是一个具体的罪名,是关于涉及食品安全的犯罪的一个统称。生产
生产有毒食品罪的犯罪构成是: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年满16岁即可构成本罪,不要求特殊身份;主观上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客体上侵犯了我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人民群众人身健康安全;客观方面实施了在生产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行为。
食品安全犯罪罪名主要包括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等。其中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是指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
生产有毒食品罪的犯罪构成是:主体是生产食品的经销商、产商;客体是自然人的身体健康;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客观方面是在生产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
生产有毒食品罪需要的犯罪构成是: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食品卫生的管理制度以及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在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在生产的食品中掺入有毒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行为。主体
食品犯罪罪名的种类有: (一)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二)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 (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中国刑法食品监管渎职罪的量刑:如果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是指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
生产有毒食品,若没有发生致人死亡的结果,最高刑为十年有期徒刑。若发生了致人死亡的危害结果,则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
毒品犯罪定罪内容如下: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这是司法实践中最常见,最普遍的毒品犯罪; 2、非法持有毒品罪; 3、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 4、走私制毒物品罪; 5、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 6、非法种植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至第三百五十五条之一规定,我国的毒品犯罪罪名主要有13种,具体如下: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的非法持有毒品罪,第三百四十九条规定的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窝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