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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际施工人应首先向合同相对方(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主张权利。实际施工人起诉索要工程款的,首先应当向与其有合同关系的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主张权,这是实际施工人主张权利的主渠道和主导方向。 2、实际施工人可以发包人为被告直接起诉。实际施工人以
下列情况下发包人向实际施工人的付款能抵扣工程款: 1、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发包人向实际施工人付款可抵扣工程款; 2、法院的生效判决、仲裁委的仲裁裁决予以确认或发包人有证据证明其有正当理由向合法分包人、实际施工人支付工程款。
应与欠款人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等待法院判决之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即便在诉讼的过程中,也可以通过由法官作为中间人,做欠款人的工作,同时被欠款人也作出一定程度的让步; 在这种情况下,欠款双方很容易达成和解,然后签署和解协议
很多实际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由于缺乏资质,而挂靠施工公司正好给了发包人拒绝支付工程款的理由。但只要实际施工人员保质保量完成工程,建设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实际施工人员就有权追回工程款。那么实际施工人员如何
1、实际施工人应首先向合同对手(转包人、非法分包人)主张权利。实际施工人起诉索要工程款的,应当首先向与其有合同关系的转包人或者非法分包人主张权利,这是实际施工人主张权利的主要渠道和方向。2、实际施工人
工程款追讨的期限适用于法律一般诉讼时效的规定。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
很多实际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由于缺乏资质,而挂靠施工公司正好给了发包人拒绝支付工程款的理由。但只要实际施工人员保质保量完成工程,建设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实际施工人员就有权追回工程款。那么实际施工人员如何
实际施工人不属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赋予承包人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但并未直接赋予实际施工人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在发包人欠付承包人工程款数额明确,但承包人怠于行使优先受偿权的情况下,
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承包人可以索赔:发包人没有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创造施工条件。工程设计变更。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预付款或进度款。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供应材料、设备。因施工中断
工程款拖欠的后果有四点,分别是: 1、影响建筑企业的生存与发展。资本承包,占用了企业大量的流动资金,周转不灵,职工工资拖欠,设备维修出现问题,部分企业破产; 2、影响整个建筑市场不能正常运行; 3、给工程质量和安全留下了隐患;由于资金上的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