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社区矫正期间被处罚,怎么办
社区矫正期间被处罚,怎么办

社区矫正期间被处罚,怎么办

2024-05-29 7
普法内容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定,第二十五条缓刑、假释的社区矫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居住地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向原裁判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缓刑、假释建议书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之日起一个月内依法作出裁定: (一)违反人民法院禁止令,情节严重的; (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者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脱离监管,超过一个月的; (三)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仍不改正的; (四)受到司法行政机关三次警告仍不改正的; (五)其他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社区矫正对象在社区矫正期间应当履行义务
    社区矫正对象在社区矫正期间应当履行义务

    社区矫正对象在社区矫正期间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履行判决、裁定、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等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遵守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关于报告、会客、外出、迁居、保外就医等监督管理规定,服从社区矫正机构的管理。

    2020-03-10 481
  • 社区矫正对象在社区矫正期间享有哪些权利
    社区矫正对象在社区矫正期间享有哪些权利

    社区矫正对象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社会救助、参加社会保险、获得法律援助,社区矫正机构应当给予必要的协助。社区矫正对象符合刑法规定的减刑条件的,社区矫正机构应当向社区矫正执行地的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并将减刑建议书抄送同级人民检察院

    2020-08-02 196
  • 社区矫正社区矫正对象、实施办法
    社区矫正社区矫正对象、实施办法

    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参加公共道德、法律常识、时事政策等教育学习活动,增强法制观念、道德素质和悔罪自新意识。社区矫正人员每月参加教育学习时间不少于8小时;有劳动能力的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参加社区服务,修复社会关系,培养社会责任感、集体观念和纪律意识。

    2022-09-29 495
专业问答更多>>
  • 缓刑期间被查到社区矫正局怎么处理

    缓刑、假释的社区矫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居住地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向原裁判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缓刑、假释建议书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之日起一个月内依法作出裁定:(一)违反人民法院禁止令,情节

    2022-03-15 15,340
  • 缓刑期间被社区矫正人员打电话过了社区矫正期间又找不到人了怎么办

    你说的应该是社区矫正的考验。社区矫正是一种不使罪犯与社会隔离并利用社区资源教育改造罪犯的方法,是所有在社区环境中管理教育罪犯方式的总称。、就是让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在社区中执行刑罚。较常见的包括缓刑、假

    2022-02-14 15,340
  • 贪污罪社区矫正期间又犯新罪怎么办?

    缓刑考验期内再次犯罪,应撤销缓刑,数罪并罚根据刑法第76条,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77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2022-06-27 15,340
  • 社区矫正属于刑事处罚吗

    社区矫正不属于刑事处罚。我国的刑事处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可以看出,社区矫正不属于刑事处罚,只是一种非监禁性的矫正措

    2021-12-18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01:07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作为与《社区矫正法》同步配套的规范性文件,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司法体制改革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

    3,667 15,340
  • 离职期间社保断了怎么办 00:53
    离职期间社保断了怎么办

    离职期间社保断了的处理办法如下:1、由个人全额缴纳,即不中断缴费,把过去连同企业缴纳的部分依法一并自己缴纳;2、如果到外地就业可以办理保险转移手续,将社保转移到新的就业地区。不管哪种方法,找到新的工作单位都可以续上。社保因为离职断缴一小段时

    9,792 15,340
  • 取保期间又被拘留怎么办 00:51
    取保期间又被拘留怎么办

    取保期间又被拘留的一般是属于存在违法情况的,需要追究法律责任。根据法律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2、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3、在传

    1,818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34-1035-790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