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行政诉讼举证责任的分配?
行政诉讼举证责任的分配?

行政诉讼举证责任的分配?

2021-08-28 14
普法内容
行政诉讼举证责任的分配为: 1、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2、原告应当提供其符合起诉条件的证据材料; 3、原告起诉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应当提供其曾经向被告提出申请的证据材料。
《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举证责任如何分配行政诉讼
    举证责任如何分配行政诉讼

    我国的行政诉讼制度采取被告负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由被告进行举证证明,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行政诉讼举证责任的分配:一是“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二是被告承担举证责任原则。三

    2022-09-03 201
  • 行政复议证据举证的责任是怎么分配的
    行政复议证据举证的责任是怎么分配的

    1、行政复议的举证责任由被申请人承担; 2、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自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之日起七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 3、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十日内,提出

    2024-06-09 8
  • 行政赔偿的举证责任的分配事如何的啊?
    行政赔偿的举证责任的分配事如何的啊?

    第二十七条原告对下列事项承担举证责任: (一)证明起诉符合法定条件,但被告认为原告起诉超过起诉期限的除外; (二)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证明其提出申请的事实; (三)在一并提起的行政赔偿诉讼中,证明因受被诉行为侵害而造成损失的事实; (

    2024-06-13 8
专业问答更多>>
  • 应该怎么分配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

    举证责任的分配是举证责任制度中最核心的内容,包括举证责任主体与举证责任范围。举证责任主体是指在举证责任分配过程中对某项待证事实负有举证的主体,而举证责任范围是指在举证责任分配过程中主体要负责举证的事项

    2022-08-14 15,340
  • 行政诉讼中,举证责任由谁承担,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证据法学》在行政诉讼中,举证责任由被告方当事人承担。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在起诉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案件中。因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原告应当提供其向被告提出申请的证据

    2022-03-14 15,340
  • 行政诉讼中被告的举证责任是怎样的,如何应对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中规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提供据以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全部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

    2022-03-05 15,340
  • 谁主张,谁举证是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原则,行政诉讼也不例外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七条原告可以提供证明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原告提供的证据不成立的,不免除被告的举证责任。第三十八条在起诉被告不履行法定

    2022-10-17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欠款合同纠纷举证责任怎么分配 01:16
    欠款合同纠纷举证责任怎么分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最新司法解释规定,出借人在提起民间借贷纠纷的诉讼时,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明债权确实存在的证据。因此,在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出借人负主要的证明责任,借款人负次要的证明责任。如果出借人无法提供,能够证明借款合同确实存在的证

    1,108 15,340
  • 医疗过错的举证责任谁承担 00:57
    医疗过错的举证责任谁承担

    发生医疗事故的,当事人可以进行索赔,若院方不肯赔偿的,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活动中,举证责任的分担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

    2,002 15,340
  •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区别与联系 01:47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区别与联系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联系是:解决行政争议的方式。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区别如下: 1、处理机关不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处理机关是不同的,前者是行政机关,后者是人民法院,即司法机关; 2、性质不同。行政复议机关的复议行为属于行政行为,是一种行

    5,149 15,340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团队负责人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3-6177-3042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