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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变更之后劳动合同一般不要更改,用人单位变更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
不能随意变更解除权。当事人要变更合同的,需要经当事人协商一致,且变更的内容要明确。而法定的解除权是不能变更的,当事人只能协商一致,依法变更约定的解除权的行使主体。
法人变更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因为《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法人变更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因为《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
单位与职工变更劳动合同无法达成一致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如果双方就合同变更无法达成一致的,则应当按照原劳动合同的约定继续履行。
法人变更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因为《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
企业法人变更劳动合同不需要重签。职工与公司的人事关系是与公司直接关联的,这是记录在工商系统里的;公司法人变更只是公司的组织架构变动;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
变更劳动合同,需要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起草新的劳动合同,或者在原合同的基础上变更其中的具体条款。劳动合同的变更必须是在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在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进行变更;而且对于变更的内容和变更的条款必须经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协商不一致的情况下能否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分类讨论。在符合《劳动合同法》允许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时,用人单位可以不用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但如果用人单位在不符合单方面解除的情形时解除合同,则属于违法行为,应当负法律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