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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念及其构成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是指在诉讼活动中,唆使、协助当事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行为。 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对象则是当事人。如果不是帮助当事人而是帮助当事人以外的他人毁灭、伪造证据,则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的犯罪构成: 1、本罪在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是故意; 2、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3、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是行为人实施了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行为; 4、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包庇罪肯定是定不了的,因为(法律不强人所难,是他亲生父亲的嘛)。
(一)司法工作人员为了徇私枉法、枉法裁判而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的,又触犯徇私枉法罪或枉法裁判罪,属牵连犯罪,对之,应当择重罪即徇私枉法罪或枉法裁判罪从重处罚。(二)本罪与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认定 司法工作人员为了徇私枉法、枉法裁判而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的,又触犯徇私枉法罪或枉法裁判罪,属牵连犯罪,对之,应当择重罪即徇私枉法罪或枉法裁判罪从重处罚。 本罪与辩护人、诉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是指在诉讼活动中,唆使、协助当事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行为。伪造证据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对象则是当事人。伪造证据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最轻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量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
如果犯罪嫌疑人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的,就构成了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主要有下面几个量刑幅度: 第一,如果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依法判处三年以下
行为人在实施了某种违法犯罪行为之后,是否应被立案机关立案追究其刑事责任,要看行为人的行为是否符合立案标准。涉嫌触犯持有伪造的发票罪的行为人,实施了以下3个行为其中之一的,属于符合立案标准,侦查机关应该对其立案侦查:1、行为人持有伪造的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