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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期限不明确债务人可随时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予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可见,当双方在民间借贷中对还款期限没有明确规定时,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还款,债权人也可以随时向债务人要求还款,但应当给
债权人是可以要求债务人重新写借条的,但必须经过债务人同意。具体而言,借条要重新写的话需要双方协商一致,主要是需要债务人的同意,如果强迫的话则是违法的,只要没有经过法律程序,不是双方自愿,强迫一方签订协议包括借条,都是属于违法行为。因此借条要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首先要确定您是一般保证的保证人还是连带保证人。一般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也就是说,在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
如果确实存在借钱不还的情况,债务人应该向法院履行判决。不履行判决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判决下来了,那么应在判决生效后2年内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让法院直接查对方财不进行执行,如果对方就不执行,
债权人作出债务免除决定后可以撤销,但是需要符合法定条件。《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
以物抵债协议未履行,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原债务。 1、债务清偿期届满后,债权人与债务人所签订的以物抵债协议,如未约定消灭原有到期债务,则应认定系双方当事人另行增加一种清偿债务的履行方式,而非原债权
出于债权人的原因无法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并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遗产管理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 1、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2
一般在债权人的关系上,连带债务人有义务要还清全部债务的,因此,如果连带债务人之一已经全部还清对债权人的借款,不过是还清自己的债务而已。可在对有其他债务人的关系上,则各有要负担的部分,所以当还清超过了自己的负担部分而使全体债务人一同免责时,可
可以。原因如下:1、出于传统的道义,父债子还,可以请求家人还债;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债务人的继承人在继承财产范围内对债权人承担债务。也就是说要债务人生前留有继承财产,而且家人继承了这部分财产,这时候可以向家人请求偿还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