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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女职工生育津贴的规定为:女职工具有生育享受产假,或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的,可以领取生育津贴。女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所需的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原则上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1.苏州市区(市本级、姑苏区、新区、吴中区、相城区)的女参保人员如是在苏州市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市社保中心在与定点医疗机构结付生育医疗费的次月,将生育津贴拨付至用人单位,将一次性产前检查补贴和生育营养补助拨付至参保人员本人社会保障卡上的苏州
根据2011年1月1日起实施的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54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
1.苏州市区(市本级、姑苏区、新区、吴中区、相城区)的女参保人员如是在苏州市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市社保中心在与定点医疗机构结付生育医疗费的次月,将生育津贴拨付至用人单位,将一次性产前检查补贴和生育营养
生育津贴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那么,女职工生育津贴领取条件有哪些? 1、本市户籍(含农村户籍)的生育妇女,无论在职或失业,参加过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号)文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现就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有关个人所得
男方有生育险不可以领生育津贴。只有女方在没有生育保险使用男方的生育保险的情况下,女方可以用男方的生育险领取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补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
生育险没交满一年,一般能领生育津贴。凡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连续缴费不满6个月的,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6个月,累计缴纳不满1年的,参保职工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一次性营养补助费、产前检查医疗费和妊娠并发症、生育并发症
个人领取生育津贴 流程如下: 1、需要产后3个月内,把材料交女方单位人力资源部; 2、需要填写《所在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并由单位盖章; 3、需要个人执此表到爱人单位盖章并双方本人签字,返还女方单位; 4、女方单位每月5日到25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