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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当手段倒卖车船票罪在《刑法》中的正确表述应为倒卖车票、船票罪,此罪需要下列犯罪构成: 1、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2、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并具有共同营利目的; 3、犯罪客体是车票、船票的管理活动; 4、客观方面存在行为人实施了利用不正当
关于倒卖车船票罪的立案标准:行为人倒卖车船票的票面数额累计五千元以上的;行为人实施该犯罪行为,非法获利累计二千元以上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刑法》中未规定不正当手段倒卖车船票罪,但是规定了倒卖车票、船票罪,其构成要件是: 1、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行为; 2、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车票、船票的管理活动;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之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不正当手段倒卖车船票罪的惩罚: 1、自然人犯本罪的,如果伪造或者倒卖伪造的车票、船票、邮票或者其他有价票证,数额较大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
中国刑法不正当手段倒卖车票罪的立案标准: (一)非法获利累计2000元以上的; (二)票面总额超过5000元的; (3)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本罪客观上表现为销售票、票、情节严重的行为。
构成不正当手段倒卖车船票罪的条件如下: (一)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二)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车票、船票的管理活动; (四)客观方面: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倒
冒名顶替罪的构成要件有以下四点: 1、客体要件,冒名顶替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正常管理秩序,侵犯对象是他人接受的教育,工作、待遇的权利; 2、客观要件,客观方面是行为人通过假冒他人的姓名,冒领录取通知书、伪造档案、户籍等替他人或窃取他人的利益,
如果构成遗产,必须满足下面几点条件: 首先,必须是财产才能成为遗产。这里的财产是指有金钱价值的物品或者权利,既包括消极财产,也包括积极财产。消极财产指的是债务,积极财产就是我们一般所讲的金钱、房产、股权等有价值的东西; 第二,遗产必须是死者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其不能说明财产来源合法的行为。其侵犯客体属于复杂客体,即国家工作人员的廉洁以及公私财物所有权;本罪的客观方面指的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支出明显超过了其合法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