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的构成要件有如下四个: 1、侵犯的客体是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的规定;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行为; 3、主体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4、在主观方
行为人的行为符合下列条件的情况下会构成非法处置进口固体废物罪: 一、客体条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我国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二、客观条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行为。 三、主体条件。本罪的主体为
我国的刑法对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弃物罪的立案标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公安机关可以进行立案追诉: 1、导致损失公私财产三十万元以上; 2、导致五亩以上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十亩以上其他农用地,二十亩以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1)》第61条:[非法处理进口固体废弃物事件(刑法第339条第1项)》违反国家规定,倒塌海外固体废弃物,堆积处理的,应立案追诉。
两者的区别是,前者逃避海关监管,后者则不逃避海关监管,前者处罚的是走私行为,后者处罚的是将固体废物在我国境内倾倒、堆放、处置的行为。因此,如果行为人走私固体废物并在我困境内倾倒、堆放、处置的,既构成走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触犯多;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
一、什么叫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行为。二、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如何认定(一)本罪与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区别1、犯
本罪中的“非法处置危险废物”,包括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以营利为目的,从危险废物中提取物质作为原材料或者燃料,并具有超标排放污染物非法倾倒污染物或者其他违法造成环境污染情形的行为。是否立案要从本罪的构成要件考虑。 具体来说,该罪侵犯的客体是
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具体坐几年牢,需要根据案情决定。如果犯罪嫌疑人违反防治环境污染的法律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造成环境污染,后果严重,依照法律应受到刑事处罚的,就构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处罚的对象是: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政违法者,且具有一定的责任能力。行政处罚是触犯了行政法规规范的人,可能需要承担的,对于这些民事主体。如果是被责令需要承担相应的处罚,则需要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但是根据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