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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收养行为形成的原因:当事人并不具有实施收养行为的对应民事行为能力。进行收养的当事人存在意思表示不真实情况的。本身收养行为就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有违背公序良俗的。
无效收养行为,是指欠缺收养成立的法定要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收养行为。 无效收养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一)收养人、送养人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即收养人同意收养、送养人同意送养及年满10周岁的被收养人同
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常见的情形(原因)包括:r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r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
无效收养行为的形成: 1、收养人与送养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收养行为无效;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收养行为无效; 3、收养的方式和收养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无效的收养行为自始没有法
以下情况下婚姻无效: 一、构成重婚。 二、一方或者双方不够法定结婚年龄。我国法律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三、结婚的男女双方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1)收养关系当事人不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收养行为无效 (2)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收养行为无效 在收养行为中,所谓意思表示真实,就是收养行为必须出于当事人的自愿、反映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如果收养关系的当事人
在房地产交易中,楼盘烂尾的现象越来越多,由此产生的纠纷也越来越多。烂尾房产生的原因多种多样,其中主要的原因有以下这三种: 1、由于开发商破产,缺乏建设资金,资金断裂等这些原因,导致工程停工; 2、开发商由于各种原因而陷入了债务纠纷,导致工程
出于债权人的原因无法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并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遗产管理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 1、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2
无形资产,即企业所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资产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则符合无形资产定义中的可辨认性标准: 1、可从企业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还可以单独或者与相关合同、资产或负债一起,用于买卖、转移、授予许可等等。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