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房屋的居住权如何获取?
房屋的居住权如何获取?

房屋的居住权如何获取?

2021-03-29 544
普法内容
一是合同。当事人订立居住权合同是设立居住权最主要的形式。通过订立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的,必须到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居住权物权变动模式为“登记生效”而非“登记对抗”。 二是遗嘱。住宅所有权人可以以遗嘱的方式为他人设立居住权,即住宅所有权人在自己的遗嘱里明确为他人设立居住权。 三是法院判决。除民法典物权编第十四章“居住权”规定的以合同和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外,居住权还可以通过法院判决的形式设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九条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第一千零九十条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如何办理房屋居住权
    如何办理房屋居住权

    办理房屋居住权的流程: 1、市民需要到地级市公用事业与房产局领取相关审批表; 2、然后按照相关规定,填写表格并且进行盖章; 3、携带填好的审批表和相关证件再次审批。并进行缴纳相关费用。 房屋居住权取得的方法: 1、依合同而取得居住权。如承租

    2023-05-25 26
  • 住房所有人如何取得居住权
    住房所有人如何取得居住权

    房屋所有人可以为他人设立居住权。 居住权是房屋所有人与居住权人通过合同设立或者房屋所有人通过遗嘱赋予当事人居住权,即居住权人有权对他人的住宅享占有、使用。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2021-04-13 160
  • 如何获得香港永久居住权
    如何获得香港永久居住权

    获得香港永久居住权如下: 1、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以前或以后在当地出生或通常居住连续七年以上的中国公民及其在香港以外所生的中国籍子女; 2、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以前或以后在当地通常居住连续七年以上并以香港为永久居住地的其他人及其在香港特别行

    2021-08-24 42
专业问答更多>>
  • 公租房如何获得居住权?

    一般不超过5年。租赁期满需要续租的,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3个月前向市、县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市、县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要求。审查合格后,允许续租,并

    2021-11-16 15,340
  • 对无房屋所有权证居住房屋的是如何规定的?

    市政府第86号令第37条规定:楼房区内无所有权证房屋的违章建筑,一律不予补偿。拆除棚户区内无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等违章建筑,原则上不予安置,但房屋使用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由拆迁人给予被拆迁人6000

    2022-10-26 15,340
  • 如何理解这样的房屋居住权承诺书?

    房屋居住权是由房屋所有人设立的,所以房屋居住权承诺书是房屋所有人自愿设立,并且房屋所有人有民事行为能力,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就有效力。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规定,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

    2023-11-07 15,340
  • 居住证的意思居住证是指房屋的居住权吗?

    房屋居住权的意思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设立居住权,可以根据遗嘱或者遗赠,也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设立居住权,应当向县级登记机构办理居住权登记,经登记后居住权才成

    2022-11-13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房屋居住权怎么办理 01:15
    房屋居住权怎么办理

    房屋居住权的办理方式如下:1、依合同而取得居住权。如承租人依租赁合同而取得对出租的房屋的居住权;2、直接依法律的规定取得居住权。如未成年子女对其父母的房屋享有居住权;3、依遗嘱等法律行为取得居住权。房屋所有权人可通过设立遗嘱的方式为他人设定

    10,394 15,340
  • 什么是房屋永久居住权 01:06
    什么是房屋永久居住权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并不存在“房屋永久居住权”一说,《民法典》在第14章只规定了“居住权”。居住权是是指以居住为目的,对他人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所享有的占有、使用的权利,具有物权属性。居住权只能由自然人享有,不能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且具有

    20,655 15,340
  • 什么人对房屋有居住权 00:56
    什么人对房屋有居住权

    居住权合同约定的人享有居住权。《民法典》在第14章规定了“居住权”。居住权只能由自然人享有,不能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且具有高度的人身依附性,一般不能转让或继承。居住权的设立以无偿性为原则,有偿性为例外。但法律允许当事人私人自治,有偿地设立

    6,042 15,340
房产纠纷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孟金龙律师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公司法
咨询律师
158-1008-685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