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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是侵权纠纷。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1、提供劳务者应就自身不存在过错、接受劳务者一方存在过错之事实承担举证义务。 2、另外工伤事故不属于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调整的范围,如受害者所遭受的人身损害系工伤,应当申请工伤认定。
代理词 尊敬的审判长: 安徽思文律师事务所受原告刘XX的委托,就原告诉被告戴 XX、彭XX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指派我作为其诉讼代理人参与本案的诉讼,现就本案争议焦点,结合相关的法律规定,提出以下代理意见,请法庭予以考虑并采纳为感。 一
答:这是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是指在个人之间存在劳务关系的前提下,提供劳务的一方因劳务活动自身受到伤害的,在提供劳务一方向接受劳务一方主张损害赔偿时,由双方根
先做伤残鉴定,再到法院起诉,案由为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要求雇主承担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
如果按照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由到法院起诉,会参照交通事故标准赔偿,民事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
这两个责任纠纷最大的不同是归责原则不同:前者是过错责任原则,后者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当然具体适用起来还得具体分析。
被迫签订的协议没有效。具体如下: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该合同自始至终都是无效的;2、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签订的合同,未损害国家利益,但对集体利益、个人利益有损的,实质是一种合同效力尚未确定的可撤销合同。受损害
没签合同的劳务纠纷,无法进行赔偿。劳务纠纷不同于劳动纠纷,劳务纠纷应当受到民法的调整,劳动纠纷应当受到劳动相关法律的调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给予两倍的工资,未签订劳务合同的,不需要进行赔偿,因为劳务关系不一定要签订书面形式的合同
私下写的房屋归属协议是否有效,要根据是否符合生效要件来确定,具体要件如下: 1、书写房屋归属协议的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房屋归属协议是否出于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房屋归属协议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违背公序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