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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下列标准打击报复会计人员罪才立案: 1、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领导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行为的会计人员实施了打击报复的行为; 2、犯罪情节达到了恶劣的标准。
打击报复证人罪侵害的对象,只限于证人。证人是指是在诉讼过程中已经依法提供证明的证人,包括在各种诉讼过程中依法向法院提供证明的证人以及在刑事诉讼中问公安、检察等司法机关提供证明的证人。证人的亲友本不是本罪的对象,但是通过加害证人亲友的方式打击
打击报复证人罪的立案标准为,行为人对在诉讼过程中已经依法提供证明的证人实施打击报复或通过加害证人亲友的方式打击报复证人,致使被害人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或其他合法权利受到侵害的,就应当立案侦查。
刑法第308条对打击报复证人罪的基本构成未设定情节要件,根据此规定,构成打击报复证人罪不需要情节严重,但是法条把“情节严重”作为打击报复证人罪的加重构成的要件。虽然构成本罪不需要情节严重,但也并不是说
打击报复统计人员罪立案标准如下:打击报复致使被害人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或者其他权利受到损害的;打击报复手段恶劣的;打击报复致使人精神失常或者自杀的;打击报复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举报领导被打击报复,举报人可以向有关部门反映;对于打击报复行为经查属实的,政法部门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区别性质,做出处理。举报人因受打击报复而使名誉、经济受损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打击报复者的行为
《刑法》第308条对打击报复证人罪的基本构成没有设定情节要求,根据此规定,打击报复证人罪不需要情节严重,但法律将情节严重作为打击报复证人罪的加重构成要求。构成成本罪不需要情节严重,但如果有打击报复行为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的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下面几点: 第一,本罪的主体属于属于特殊主体,只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领导人才能构成本罪; 第二,犯罪嫌疑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统计法行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立案标准为: 1、用人单位或个人,通过逃匿、或转移财产等方式,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在有能力支付的情况下,拒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2、未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金额较大;3、经过有关政府部门的强行要求,企业仍拒绝支付劳
立案后报案人一般不可以撤案。除非是自诉案件,就可以撤案。公诉案件属于国家行为,报案人无权撤销,公安机关在不符合法定撤销的情况下,不得随意撤销案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下列案件属于刑事自诉案件: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