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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朋友圈损坏名誉的违法行为

关于朋友圈损坏名誉的违法行为

2021-03-10 226
普法内容
在朋友圈损坏名誉算侵权。构成在朋友圈侵害名誉权的,要满足以下几个要件: 1、被侵权人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要证明侵权人确实在朋友圈发表了侮辱诽谤的内容,对被侵权人造成了名誉损害。 2、侵权人的行为违法。只要侵权人采用了侮辱,诽谤等方式对他人的名誉进行了损害,就是违法行为。 3、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违法行为和损害后果之间,必须是一种因果关系。否则,不能构成侵权。 4、侵权人主观上有过错。侵权人有过错是构成侵犯名誉权的主观要件,包括故意和过失,都构成侵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二十四条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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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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