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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若证据不足的,应该由公安机关进行补充侦查处理,二次补充侦查若依然没有证据的,应当作出不予立案、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
刑事自诉案件证据不足的,一般不予立案。如果已经立案的,经审查缺乏罪证,法院会通知自诉人补充证据,提不出补充证据的,会通知自诉人撤诉或裁定驳回起诉。如果自诉人在撤回起诉或者被驳回起诉后,再次提起自诉并能够提出新的足以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证据,法院
立案后没有自动撤案这一规定,若经过公安机关侦查以后,确定现有证据无法认定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等情况会按照法定程序予以撤案。 案件立案、撤案都是有法定程序的,经过公安机关、检察院等相关部门研究决定才能立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必须犯罪事实查证属实、证据确凿充分,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才能定罪处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能定罪处罚。普通人在看守所里会有很大的心理压力和恐惧感,在侦查人员的讯问下,心理防线会崩溃,会说出对自己不
刑事案件证据不足,检察院撤回起诉的,应当在撤回起诉后三十日以内作出不起诉决定。没有新的事实或者新的证据,人民检察院不得再行起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三
审判实践中,对于证据不足的自诉案件,因案件所处诉讼阶段不同,其处理方式迥然有异,即使在同一诉讼环节,因案件性质不同,处理方式也有差别。笔者在此试析如下: 一、审查立案阶段 从严格意义上讲,自诉案件在审
刑事案件包括自诉案件和公诉案件,不同案件在审判阶段证据不足时情况不同。首先,自诉案件一旦经过开庭进入实体审理阶段,人民法院发现证据不足,应当依法对被告人作出实体判决。以证据不足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而不能裁定驳回自诉人的自诉。其次,在公诉案件
自诉案件,公诉案件的对称。也就是自诉人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诉案件一般包括下列的案件: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所谓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指由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才予以受理的案件;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3、被害
证据不足应当调查收集证据全面的查实证据。证据不足应遵循疑罪从无的原则,作出无罪判决,如果是民事案件,由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证据是证明(案件)事实的依据,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