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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关于涉外离婚诉讼的管辖权原则如下: 1、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华要求离婚的,应按我国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外要求离婚的,当地法院是否受理,由该法院依其国内法决定。 3、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
是这样的1、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华要求离婚的,应按我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外要求离婚的,当地法院是否受理,由该法院依其国内法决定。 3、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
有关涉外离婚案件应该以“原告就被告”作为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居住
一、涉外离婚诉讼管辖如何选择站在中国公民的角度,一般情况下,优先选择中国为管辖地。但如中国公民在国外起诉,不存在成本及交流问题的情况下,比如双方共同在国外生活多年,中国公民在国外起诉完全不存在障碍的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我国处理涉外离婚案件管辖权的总的原则是我国法院受理涉外离婚案件,采取原告就被告,被告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或居所
涉外婚姻的管辖问题有: 1、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当事人可以向定居国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若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我国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
离婚会主要涉及到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1、男女双方感情是否破裂,有无和好的可能,如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可以认定为双方感情破裂; 2、夫妻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的处理:双方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时候,原则上是一人一半,但是法律也有倾斜保
涉外诉讼的管辖可以通过我国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原则进行确定。 一、基本原则: 1、诉讼与法院所在地实际联系的原则。凡是诉讼与我国法院所在地存在一定实际联系的,我国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2、尊重当事人的原则。无论当事人一方是否为中国公民、法人和
涉外婚姻离婚方式有以下两种: 1、男女双方在中国登记结婚后,一方出国,另一方仍居住在国内的,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处理达成协议,国外一方可以回国的,双方仍可共同到国内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出国人员出国前的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