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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卖淫、嫖娼活动时,为违法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情节严重的,以包庇罪论处。
根据刑法第310条第1款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加重处罚事由:犯窝藏、包庇罪而情节严重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这里的情节严重,是指窝藏、包庇的客体是危害严重的犯罪分子;
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诉讼活动。犯罪对象是各种依照刑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人。 客观要件。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窝藏或包庇犯罪人的行为 主体要件。主体是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主观要件。本罪主观上必须出于
1、窝藏、包庇罪需要的犯罪构成分别有:客体是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诉讼活动;客观上表现为实施窝藏或包庇犯罪人的行为;主体是满十六周岁,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上是故意。 2、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
窝藏、包庇罪需要的犯罪构成分别有: 1、客体是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诉讼活动; 2、客观上表现为实施窝藏或包庇犯罪人的行为; 3、主体是满十六周岁,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观上是故意。 5、
满足以下要件可判断构成窝藏、包庇罪: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诉讼活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窝藏或包庇犯罪人的行为;犯罪主体是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上必须出于故意。
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对犯罪进行刑事追诉和刑事执行的正常活动。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窝藏或包庇犯罪分
窝藏罪是明知是罪犯而为其提供隐蔽处所,使其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窝藏罪主要表现为实施为犯罪分子提供隐蔽处所、财物,帮助其藏匿,以逃避制裁的行为。所谓“提供隐藏处所、财物”,是指把犯罪的人藏匿于一定的处所或为犯罪的人提供金钱和物质。所谓“帮助其
窝藏包庇罪的处罚标准是以下两点,分别是: 1、一般情况,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窝藏、包庇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以下四点: 1、客体要件,窝藏、包庇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
职务犯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一个是主体要件,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中的国家工作人员、人民团体中的工作人员、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2、主观要件,是指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