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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994年以前没有登记结婚的,可以构成事实婚姻,离婚后处置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会受到法律制裁,1994后以后没有登记结婚的,只构成非法同居关系,事实婚姻赠予财产的话,共同生活期间共同取得的财产在解除同居关系时平均分割,如果是一方财产,另一
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如果双方都不想直接拿到房产,可以选择将其卖掉。然后对婚姻法 卖房所得的款项进行分割,按照有利于生活、照顾子女及女方、男女平等的原则处理。
婚前,一方父母对其子女的赠与,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应当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对子女的赠与,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事实婚姻个人财产一般归个人所有。事实婚姻的双方可以共同约定双方同居期间所得财产以及同居之前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是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没有约定的,一般个人财产归个人
属于单方所有的财产,有效。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经双方同意的,有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人的,可根据赠与财产的性质,认定一方对共同财产中属于自己的部分享有处
(一)实物分割 在不影响共同财产适用价值前提下,对财产进行实际分割,如粮食、现金等财产分割。 (二)价金分割 将共同财产变卖,对变卖所得价金予以分割。一般共同所有的财产不能分割,或者分割后其使用价值将
事实婚姻的个人财产分配属于个人。具体分割财产时,应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事实婚姻期间共同收入和购买的财产财产处理;事实婚姻期间,双方继承和赠与的财产一般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于1994年以前就已经成立的事实婚姻,可以视为具有登记婚姻的效力。这时候,事实婚姻的双方享有相互继承对方遗产的权利。换句话说,如果双方在1994年前就已经以夫妻的名义共同长期生活,当然享有继承对方遗产的权利。这段婚
夫妻的个人合法财产,当然可以赠与给子女。就算不赠与给子女,在夫妻双方都去世的时候,遗留下来的共同财产都会成为遗产,由双方的子女继承。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能够赠与的财产必须是夫妻双方个人的合法财产,不能涉及社会公共利益,更不能涉及他人的合法权益
在离婚过程中,也可以进行房产的赠与。但是需要区分财产的性质,来做出不同的判断。对于夫妻共有的房产,想要实现财产的赠与,必须经过双方当事人的同意,才能够办理财产的转移手续。换句话说,想要赠与给其中一方或者第三方夫妻共有财产的话,应当先签署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