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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4年修订的《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四川三胎超生2024罚款标准详见下文: 第三十四条不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按照以下规定计征社会抚养费:夫妻超过法律、法规规定数量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子女,对双方当事人分别按计征
四川省新生儿上户口新政策具体如下: 1、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婴儿母亲或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具体资料主要包括几点: (1)计生部门的“准生证”; (2)小孩在医院出生的出生证明; (3)
新生孩子上户口要在小孩出生一个月内,到父母任何一方的当地派出所的户证部办理: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2.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3.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
处理条件:进入计划内的新生儿。电话查询:成都市公安局事务中心联系电话:028-6838288处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点至下午17点星期六延期服务从9点到下午17点中午12点至13点提供不间断服务
1、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父母结婚证(非婚生的除外); 4、集体户口所属单位同意申报户口的证明。 三、办理程序: 监护人持所需材料到父(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
一、入户条件: 1、已通过申请档案托管的高校应届毕业生; 2、户口在学校的(入学时将户口迁入学校的毕业生); 二、资料准备: 1、报到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需复印正反两面); 2、户口迁移证原
政策规定:《成都市户籍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成公法[2017]191号)和《成都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成都市户籍登记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成公发〔2017〕190号)办理时间:周一至周
集体户口给新生儿上户口的方式如下:夫妻双方一方为家庭户口、一方为单位集体户口的,所生子女应当随家庭户口一方申报出生登记。父母均是集体户新生儿可自由选择随父随母落户。对夫妻双方均为单位集体户口的,应当将户口迁至合法固定住所后,再办理子女出生登
新生儿农合报销比例是:如果符合国家规定生产的可以报销,顺产定额500元,如果没有超过500元就按照实际发生费用报销。剖宫产患者按照一般住院补偿,乡级医疗机构起付线为100元,补偿比例为85%;县级医疗机构起付线为400元,补偿比例为70%;
新生儿入户口的地点如下:新生孩子上户口,要在小孩出生一个月内,到父母任何一方的当地派出所的户证部办理。依据新生儿落户,随父随母自愿的原则,可以随父也可以随母落户。所需材料:结婚证、新生儿父母的书面申请、新生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其父或其母的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