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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107条:“人民法院执行生效法律文书,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行结案,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也就是说:如果执行中没有需要中止执行的情况
如果你有财产线索,你可以申请法院执行该财产,如果你没有财产线索,法院也无法执行,但是你可以申请法院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实施信用惩戒,有不明白的问题可以电话咨询我
要看是否是唯一住房,如果不是唯一住房,那么自然是可以对多余出来的房屋进行强制执行的。如果是债务人的唯一住房,那就需要考虑了,并且很可能法院不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超过6个月还不执行,向上级法院申请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
判决书生效后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间是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
要看被执行人是否有财产可供执行,如果没有财产,法院也没有办法。
按照法律规定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卖方协助买方办理过户手续是卖方的义务。通常情况下卖方如果不协助买方办理过户手续,是违反合同约定的。买方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买方可以先与卖方协商,协商成功的话,直接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即可。如果协商不成的,买方准
客户迟迟不给货款,发生纠纷的,可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1、可与对方负责人协商解决,要求其尽快支付货款; 2、债权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要求其支付应当支付的货款; 3、如果找不见对方客户,或者通过以上方式不能解决的,可向有关人民法院提起
执行局迟迟不执行,一般有以下的三个解决办法,具体如下: 1、多和执行员沟通,看是否有中止执行的裁定、是否法院院长批准了延长执行,询问执行缓慢的原因,尽量和执行员协商解决; 2、自己也尽量查找,并向执行员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的准确情况,争取早日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