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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因征地拆迁的宅基地的补偿有法可依。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该条还规定了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当宅基地遭遇征用时,我们首先要明确的是,这片土地实际上是归属于国家,用于为广大农村家庭提供住宅用地。它指的是占用并利用本村集体所拥有的土地来建设住所的过程。在通常情况下,宅基地的所有权归属集体经济组织,而县级或以上级别政府若决定对宅基地进行
空白宅基地与宅基地的性质是一样,所以农村征收空白宅基地有补贴的,一般补偿的费用有: 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2、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3、耕地开垦费。 4、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5、被征收土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政府补贴部分。
留存方(甲方,乙方,见证人一,见证人二)出卖人(甲方):姓名身份证号码:甲、乙双方就宅基地及房屋买卖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见证人见证前提下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宅基地房屋情况:坐
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是应该和当地的拆迁部门进行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为明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
宅基地有规划,你们协商的结果符合规划,以后可以自动批准,用不着调整,否则是白费劲,谈不上法律效力,即群众的举动与法律不是一回事,即便合法也需要政府认定,但是这又是政府工作,与群众无关
1、“注意是规范的《宅基地互换协议书》”:你所要的协议,不是要式合同,所以没有法律规定的“规范”样式,只要写清互换人的基本情形、所交换的宅基地的具体情况、双方自愿交换的意思就行了。 2、附:宅基地互换
一般来说,宅基地赠与协议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宅基地是属于农村集体所有的财产,因此,不能把宅基地随意转让、赠与,宅基地的赠与协议也就不具效力。 对于宅基地,农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把宅基地赠给别人,其实就是处分了不属于自
通常情况下,宅基地购买协议是不能产生法律效力的。 根据我国当前的法律规定来看,宅基地是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财产,因此,宅基地不可以随意地进行转让、或者是赠与给他人。 所以说,宅基地的购买协议不能产生法律效力。农民对于宅基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
被继承人所享有的宅基地使用权不属于遗产,因此是不可以继承的。 首先,被继承人的遗产是指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积极遗产(财产权利)和消极遗产(财产义务)。 其次,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是不得进行继承的,包括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