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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融机构出具的担保函是否有效,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金融机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具有法律效力。 2、在现实生活中,金融机构一般包括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不同金融机构业务范围是一样,
1、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生效的,担保合同才生效。所以主债权债务合同未履行,如果未生效的,担保函未生效。 2、在债务担保中,主合同是指债权债务合同,而从合同是指担保合同。而担保人出具担保函是的方式之一。
1、个人出具的担保函如果是当事人真实愿意,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就具有法律效力。 2、担保函是由担保人出具的,担保函出具生效后,担保人要承担担保的责任,担保责任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违约金等,担保函有约定的,按约定承担责任。
1、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担保函没有载明担保期限的,只要担保函依法成立的,就具有法律效力,担保函担保期限为主债权履行期限届满后6个月内。 2、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
在债权债务关系中,如果是人保,担保人会签订担保函。 担保函实际上是合同的一种,当然具有法律效力,但是,有效的保证函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是当事人真实意愿的反映。保证函的内容应当是当事人内心真
在债权债务关系中,如果是人保,担保人会签订担保函。 担保函实际上是合同的一种,当然具有法律效力,但是,有效的保证函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是当事人真实意愿的反映。保证函的内容应当是当事人内心真
1、一般来说,有担保函是可以不需要担保合同。担保函与担保合同,从法律效力角度,没有什么区别。担保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包括当事人之间具有担保性质的信函、传真等),也可以是主合同的担保条款。 2
告知函不具有法律效力。告知函严格意义上来说只是起到通知的作用,仅为通知当事人履行义务或者停止侵害行为等,如果不履行自身应尽的义务或者停止侵害行为等侵权行为,将进行下一步的行动。因此,告知函只是起到一定的告知和警告作用,如果催告后不进行处理,
担保人不承担保证责任的五种情形如下: 1、超出担保责任期限的。在合同约定的担保期间内,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 2、债权人与债务人未取得担保人书面同意而变更主合同的; 3、债务人转让债务的,未取得担保人
分公司作为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只有在获得总公司授权的前提下,才能对外进行担保。换句话说,分公司担保不一定是无效的。如果总公司已经明确书面授权分公司,这时候分公司可以与债权人签订担保合同。具体来说,这主要是依据了我国公司法第14条的规定。根据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