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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可按以下原则进行分割: 1、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双方在离婚时达成协议的可以自行约定财产如何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判决; 2、一般均分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对共同财产平均分
审理离婚案件分割财产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2、协商优先原则; 3、照顾女方、子女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 4、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的原则等。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
离婚财产分割是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的分割。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离婚财产分割应遵循以下原则:1、男女平等原则。2、照顾子
无效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之间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由于无效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所以,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按一般共有财产对待。就是指各共有方根据各自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按比例分享。当然,并不是说所有的无效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相关规定,在涉外离婚案件中,对于夫妻财产关系,当事人如果协议选择了适用特定法律的,从约定。如果没有选择的,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如果最终适
过错方离婚财产分割是否少分需视情况而定: 1、夫妻离婚财产分割一般会由双方协议处理,决定分割的份额; 2、如果夫妻双方协议不成时,过错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