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冻结名下财产包括: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金融资产,汽车等动产和房屋等不动产。法律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法院冻结财产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二.被执行人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三.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
冻结名下财产包括: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金融资产,汽车等动产和房屋等不动产。法律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
在提交财产保全申请后,申请人所获得的实际保障仅限于其请求主张的财产范围以及与本案件直接相关的财务资产。这里所说的“财产保全”,通常是指我们通常所说的“诉讼保全”这一概念。具体来说,“诉讼保全”是指在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以下简称《查封、冻结规定》)重申和扩大了轮候查封的规定。第二十八条其他人民法院可以轮候查封、扣押、冻结已被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
是的,属于或者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所有财产,既包括房地产等不动产,也包括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但是有不能冻结的例外,如生活必需品、辅助工具、医疗物品和法律规定的其他不得冻结的财产。
在《民法典》第426条对于可以质押的动产规定的内容为“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动产不得出质”。这表明了对于可以出质的动产范围,《民法典》并没有作出逐一规定。因此,法律不禁止的以及法律未明确规定禁止转让的动产,都可以作为设定质权的标的物。但是
起诉离婚财产是否会冻结,需要看具体的情况。具体如下: 1、如果对方当事人没有申请的,一般不会冻结财产; 2、离婚诉讼中,原被告均可以申请法院冻结对方财产,这在法律上属于财产保全。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相关规定有: 1、第一人民法院在财产保全中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以及其他财产;法院作出裁定后,将财产送至申请执行人。不适合由人民法院保管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被保全人负责来保管。 2、对申请保全人或是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