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股东不能以出资期限未到为由逃避责任。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但是如果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
未出资实际上是虚假出资,即取得股份而无给付或无代价而取得股份。未出资的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是否有效,不能一概而论。除非未出资的公司股东在股权转让时隐瞒未出资的事实真相,受让人因此受到欺诈,否则不应认定未出资的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无效;出资的公司
就有限责任公司而言,出资不实的股东转让股份后,受让方应当与出让方对出资不实共同承担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一)(征求意见稿)》第28条虽然只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足
分为两种情况: 1、认缴股权转让后,如受让人履行了出资义务,原股东即发起人的出资义务彻底免除。但如其他发起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原发起人仍应承担相应的连带缴付责任。 2、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但转让股份,该怎么办?股权受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公司可以请求股东履行出资义务,股权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此外,公司债
股权转让合同成立之后并不意味着股权就会转让了。因为股权转让合同并不是一成立便生效。另外,如果股权转让没有经过规定的程序,即使合同成立也不一定就能够转让股权。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依照本法第七
对于公司股东尚未完成实缴出资义务的股权是否能够依法转让,存在以下几种情形: 1、章程约定股东应当在指定期限缴足实缴出资,但期限尚未届满的,股东已经缴纳章程约定已经到期部分应缴出资或全部出资期限均未届满的,公司股东可以依法转让所持有的全部股权
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资两合性质,我国法律并没有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作太多的限定,就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期限来说,我国《公司法》将其规定为由公司章程决定。虽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期限由章程决定,但《公司法》明确了未在规定期限内出资的股东责任。具
债权转让公告期限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法律只规定了债权人,应当通知债务人转让债权,债权人未通知债务人的,转让对债务人无效,债务人继续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债权转让的构成要件有以下几点: 1、债权人有可以转让的债权存在; 2、债权人与受让人达成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