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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所有权,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权单独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一方超出日常生活需要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这种赠与行为应认定为无效;夫妻中的
婚内丈夫向情人赠送大额财物,如果用夫妻共同财产赠与,那妻子可以起诉追回,因为夫妻共同财产的重大处分需要双方同意,一方不能单独处分。如果是丈夫的个人财产,那就不可以追回。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所有权,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权单独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一方超出日常生活需要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这种赠与行为应认定为无效;夫妻中的
案情简介原告:董某,女,住北京市某区。被告:张某,女,住北京市某区。被告:黄某,男,住北京市某区。黄某与董某1987年结婚,婚后有两个孩子。2002年,黄某辞去单位工作开始创业。2004年5月,妻子董
丈夫给第三者的补偿费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则妻子可以要求返还。因为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具有平等的处理权,一方不得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如果一方擅自赠与的,其配偶是有权要求撤回赠与的。 但如
可以,那二十万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你丈夫属于无权处分,你可以起诉撤销其赠与行为;法律追求事实和真相,但更注重证据和细节,如果证据不足,我们的权益很难很好的得到法律保障,所以建议你及时收集好证据;
不能比较婚内赠予、婚内析产、公证遗嘱哪个更具有法律效力。因为这三者是不同慨念。本案,丈夫愿意将房产全部产权归于妻子,要注意是否有权处理该房产。如果该房产是与前妻的共同财产,前妻死亡有没有理偶下遗嘱的,
东西赠与给别人之后,就属于已经交付,一般来说是不可以要回来的,但是有另外的情形。如果双方在订立赠与合同时,同时约定附有义务的,这时候受赠人不履行约定义务的,赠与人就可以撤销赠与,享有拒绝履行的权益,哪怕标的物已经交付。作为合同法明文规定的有
妻子怀孕期间,丈夫可以与妻子协议离婚,但不可以提出诉讼离婚。有以下情形的,男方不得提出诉讼离婚,但是女方提出或者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的除外: 1、女方在怀孕期间或分娩后一年内; 2、女方在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 怀孕期间协议离婚要注意以下事项
丈夫有外遇,妻子能否要经济补偿,要看丈夫外遇的具体情况。如果丈夫是与另外一方同居,长期的共同生活,或者是已经严重到构成了重婚的,那么这种情况下女方是可以向法院请求要求男方进行损害赔偿的。如果并没有达到同居或者是重婚的地步,那么不能够要求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