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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工程索赔的证据可以证明以下方面的内容: 1、索赔权存在的依据; 2、索赔事项的发生; 3、因此给施工单位造成的损失; 4、施工单位已按规定的程序提出了索赔。
(一)工地(地盘)会议记录和有关工程的来往信件; (二)各种施工进度表,包括发包人代表和分包编制的进度表; (三)施工备忘录(日记),在施工中发生影响工期和索赔有关的事项,都要及时做好记录; (四)做好建筑师和工程师的口头指示记录,及时以书
劳动争议这些维权证据必须保留: 1、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劳动合同; 2、可以证明自己主张的证据,比如证明自己加班了的证据; 3、证明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的证明等。
进行工程索赔的证据可以证明以下方面的内容: 1、索赔权存在的依据; 2、索赔事项的发生; 3、因此给施工单位造成的损失; 4、施工单位已按规定的程序提出了索赔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1、在证据交换的过程中,审判人员对当事人无异议的事实、证据应当记录在卷; 2、对有异议的证据,按照需要证明的事实分类记录在卷,并记载异议的理由。通过证据交换,确定双方当事人争议的主要问题。
工程索赔证据包括施工现场(场地)会议记录及相关工程交易信件、各种施工进度表、施工备忘录(日记)、建筑师和工程师的口头指示记录、工程照片、收集和记录日常气象报告和实际气候条件。
工程索赔证据有: 1、工地会议记录和有关工程的来往信件; 2、施工进度表、施工备忘录; 3、施工照片、录像; 4、整理保存工人和雇员的工资与薪金单据、材料物资购买单据等。
工程结算,是指企业或者单位按承包工程实现的工程价款结算收入,还有向发人包单位收取的除工程价款以外的各项款项。 当事人对工程量有意见的,根据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来进行确认。如果承包人可以证明发包人允许其施工,但不能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工程量发生
施工建设工程发生索赔事件之后,必须要收集以下几个方面的证据:1、合同文件。包含合同的文本以及之后签的合同补充协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建设图纸、工程清单等等相关的资料;2、工程进行过程中的l的录像以及照片,包含隐蔽工程覆盖前的录像照片以及工
工程项目管理的主要内容有: 1、业主的项目管理,包括项目决策和实施阶段的各个环节,也即从编制项目建议书开始,经可行性研究、设计和施工,直至项目竣工验收、投产使用的全过程管理; 2、工程建设总承包单位的项目管理,在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情况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