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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职务犯罪整改措施是如何的?

预防职务犯罪整改措施是如何的?

2024-06-16 7
普法内容
(一)突出重点,多领域查办大案要案。一是重点查办大要案。认真贯彻中央和上级部门工作部署,积极顺应群众的呼声,进一步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大要案力度。2024年以来查办的29名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中,科级以上干部11人,现职领导干部5人,涉案金额5万元以上大案28人,涉案金额100万元以上4人;查办的13件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均为重特大案,其中涉案金额200万元以上7件8人。依法查办了原绍兴市消防支队纪委副书记赵江峰受贿案、原绍兴县富盛镇人民政府县委组织员朱永华贪污案等一批职务犯罪大案要案。二是突出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认真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加大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力度的意见》和全国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渎职侵权检察工作的意见,突出查办滥用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司法权等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案件。2024年查处5件5人,今年1-10月,查处8件10人。三是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职务犯罪案件。密切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行业和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组织开展商业贿赂、工程建设、执法司法等领域职务犯罪专项查办工作,重点查办了涉农惠民、税收征管、消防监管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16人。 (二)围绕中心,多层面增强办案效果。一是紧扣主题,谋划惩防职务犯罪思路。坚持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来谋划和推进,出台《关于服务保障我县“加快创新驱动推进强县建设”的若干意见》,找准查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同时自觉接受党委领导,对办案工作中面临的重大问题、作出的重大部署,主动向区委请示汇报,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确保查处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健康有序开展。二是确保办案效果,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从有利于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出发,严格区分工作失误与渎职犯罪的界限,对徇私情私利实施渎职犯罪情节严重的,坚决依法打击,对情节轻微的,依法落实从宽处理的政策,努力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和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三是注重协调沟通,整合内外资源。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与执法执纪部门的配合协作,建立健全涉案线索移送、信息查询、联系交流等工作机制,形成查处和预防职务犯罪合力。注重内设部门联动配合,制定《职务犯罪案件加强侦诉协作、提高办案效率的若干规定(试行)》等规范性文件,发挥整体优势,加快诉讼节奏,提高办案效率。 (三)完善机制,全方位贯彻新法实施。一是深化侦查一体化机制建设。积极响应上级检察机关的统一部署,充分发挥系统内侦查一体化机制优势,通过执行重大案件线索汇报制度、上级侦查部门指导、督办交办等多种形式,查处了一批有震动、有影响的职务犯罪案件。二是加强侦查技术与信息化建设。切实转变侦查观念和侦查模式,全面收集、固定和完善证据。深入探索数据恢复、生理心理测试等侦查技术手段,增强获取客观证据的能力。建立侦查信息库平台,全方位收集人员、资金、行政执法、网络舆情等信息,充分发挥情报信息在反腐败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三是完善依法办案和安全防范机制。切实保障侦查阶段律师会见权,不“打擦边球”,不设置任何形式的障碍。健全内部分工制约,落实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上提一级改革,严格执行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强化检务督察,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扣押冻结款物、讯问录音录像等专项检查10余次,有效规范了执法行为,确保了办案质量。 二.切实强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按照预防工作社会化、专业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要求,贯彻落实《浙江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有效地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一)健全机制,着力推进规范化预防。建立健全职务犯罪预防机构,强化职务犯罪预防组织和人员保障,提升预防教育专业化水平。与多个行业和部门建立共同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协调机制,与相关部门签订预防职务犯罪指导意见和实施办法,成立共同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初步形成了职务犯罪预防组织网络。 (二)注重实效,着力推进专业化预防。充分运用检察职能优势,找准职务犯罪易发、多发的重点行业与部位,大力加强侦防一体化建设,有效发挥预防功能。一是扎实推进个案预防。围绕“办理一起案件,完善一套制度,教育一批干部,治理一片环境”的思路,做好个案预防工作。去年以来,共开展个案预防14个,预防调查2次,召开案件剖析会2次,向有关单位发出预防检察建议2份,均被采纳。二是有效进行专项预防。针对不同领域、系统出现的渎职犯罪情况进行原因分析,到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国土局等部门、单位专题宣讲,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措施,有效促进了权力规范运行。对区体育中心、之江学院等重大工程项目开展同步专项预防,确保国家资金安全和工程项目顺利实施。三是深入开展行业系统预防。在重点行业、系统推行职务犯罪预防调查制度,对税收征管、国有企业、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存在的问题,系统分析原因,提出防范建议,协助建章立制,促进整改落实。推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成为公共项目招投标的准入环节,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473次,有6593个单位和6675个个人被查询。 (三)宣教并举,着力推进社会化预防。广泛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宣传、教育、调研和咨询工作。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认真开展“五进”专题预防活动,宣讲团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宣讲25场次。开展各类警示教育41场次,累计1700余人接受了教育,组织5家单位100余人参加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旁听,组织10家单位600余人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结合办案开展预防公共宣传,制作《预防职务犯罪专刊》3期,累计向68个单位(部门)发送204份。以“举报宣传周”活动为契机,组织检察干警深入基层,采取上街设点、送法上门等方式,广泛宣传检察职能及受案范围等法律知识,引导人民群众科学有序地参与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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