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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死亡,有负担能力的姐姐对妹妹不是要尽到抚养义务,而是要尽到扶养义务。法律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扶养是指夫妻双方、兄弟姐妹等同辈之间在物质和生活上的相互帮助;抚养主要是父母、祖父母、外祖父
姐姐有权利抚养妹妹。无论是同父同母、同父异母、异父同母、异父异母的兄弟姐妹,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一般被视为相同的法律地位,与同父同母的兄弟姐妹相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如果父母死亡或无法抚养,如果姐姐有负担能力,姐姐有义务抚养妹妹。根据《中华人民
一般情况下,兄弟姐妹之间是没有抚养义务,只有在特定的情况下,兄弟姐妹之间才有受法律约束的抚养义务。姐姐重病没有劳动能力,依照法律妹妹有义务对姐姐提供相应资助。
有负担能力的姐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妹妹有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产生弟、妹对兄、姐的扶养义务,亦应当具备下述三个条件: 第一,兄、姐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 第二,兄、姐没有第一顺序的扶养义务人,或第一顺序的扶养义务人没有扶养能力。比如兄、姐没有配偶、子女,或
兄弟姐妹包括同胞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和继兄弟姐妹。在一般情况下,兄弟姐妹应由他们的父母抚养,因而他们相互之间不发生扶养与被扶养的权利义务关系。但是在特定条件和特定情况下,兄
这要看属于什么情况,不能一概而论。如果是父母双方或一方健在且有能力抚养子女的,哥哥和姐姐没有抚养未成年弟妹的义务;反之,则必须承担抚养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
夫妻之间具体有以下义务: 1、夫妻双方对子女有平等的抚养和教育权利和义务。抚养、教育子女是夫妻双方平等的义务和作为父母的责任,如果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受害的或一定程度的损害时,夫妻双方有平等的经济赔偿责任。 2、夫妻双方都有实施计划生育的义务
首先,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兄弟姐妹是法定的第二顺序继承人。在实践中,关于遗产如何分割,首先要先看被继承人有没有留下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如果有的,应当优先按遗赠扶养协议和遗嘱的顺序进行继承,如果没有的,才直接开始法定继承。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
兄弟姐妹不属于直系亲属。直系亲属,是指和自己有直接血缘关系或婚姻关系的人,分为直系血亲和直系姻亲。其中,直系血亲,是指与自己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人,分为自然直系血亲和法律拟制的直系血亲两种,自然直系血亲包括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孙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