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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实习驾驶员擅自驾驶车辆出入高速公路的行为违背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对驾驶员安全管理的准则,然而这并不能被视为是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中约定的免赔情形。 根据中国现行交强险制度,对于此类实习驾照驾驶员在高速公路上遭受的意外交通事故
、实习期上高速,并且被追尾,交通意外是追尾方的职责的,但是实习期上高速,要被罚金的。 2、《机动车行驶证申领和使用限定》第六十五条:行驶人在实习期内行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行驶证三年以上的行驶人陪同。其中,行驶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公安机关得到报告会迅速到达交通事故现场,依法进行勘查、取证,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在规定时间内(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必须作出责任认定。如果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须报上一级
具体由交警进行道路事故认定,有过错会有责任
堵车的话,应该与双闪关系不大,可以报交管部门确定双方责任。
2013年11月7日6时30分,苏鸿公司的驾驶员孙某驾驶该公司小型客车在沈海高速与陈某驾驶的货车发生追尾,致使苏鸿公司的小型客车发生燃烧,陈某的货车亦有损坏,公安部门认定孙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后经评估,
实习期驾车上高速被人追尾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当中,正常情况下被追尾是没有事故责任的,但是按目前各地法院的实际判例来看,实习期独自上高速是违反《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规定的,虽然事故无责任的,但
取得驾照后的一年内,都是小型汽车驾驶人的实习期。在实习期内,如果没有合格的乘车人员陪同,实习驾驶人是不能单独前往高速公路驾驶小汽车的。根据我国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在实习期内违反高速公路通行规定的,实习驾驶人需要接受公安机关交通运输管
隧道停车追尾责任的划分,由交警根据现场等情况确定。事故的责任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来划分的,是根据双方当事人对发生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程度来确定。交警的责任划分结论将会是下列五种责任情形之一,即一方负“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
车子被追尾划分责任主要是以下三种情况: 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 2、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3、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