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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有房屋不定期租赁是否可立即解除合同

公有房屋不定期租赁是否可立即解除合同

2021-03-26 109
普法内容
公有房屋不定期租赁可立即解除合同。不定期租赁是指当事人没有约定租赁期限,通过其他方式也无法确定的租赁合同。对于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应当提前通知对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三十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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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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