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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下 任何人在被判处一定刑罚之后,就不存在“取保候审”一说了。候审本身就是在案件审理之前叫候审,一旦审判完毕并且判刑,就没有候审的意义了。按照你的意思,是想把在监狱或者看守所的人弄出来,以法律只有几种特殊情况才可以的,例如重病“保外就医”等
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刑事拘留与取保候审属于两种性质相反却又存在重要联系的强制性手段。然而尽管它们都为强制措施的一种,各自针对的情况和所追求的目标却是各异的。根据相关规定,刑事拘留的具体适用内容大致如下:首先所涉及的范围是现行犯或具有重大犯罪嫌
只要看社会危险性,从法律规定上看,取保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一般不能取保,现实中能取保的是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取保候审的条件是:1、对已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具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后者独立使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的;
公安机关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
办理取保候审,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也可以由他们的法定代理人(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近亲属(夫、妻、父、子、女、同胞兄弟姊妹)以及侦查阶段聘请的律师或者审查起诉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可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办理取保候审:第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分子。第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而且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分子。第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
法院还要办取保候审,是因为案件起诉至人民法院后,需要继续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再次要求办理取保候审,简单说就是案件在向法院起诉前已办理了取保候审,案件移交到法院后,法院要对是否继续取保候审重新做出决定。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已
个人办理委托书需要的材料主要有: 1、申请办理委托书的自然人需要携带自己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本、护照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以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2、受托人的身份证明;双方签订的授权委托书文本; 3、申请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