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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领取养老金的人员被原单位继续聘用,或者被其他用人单位聘用,被称为返聘人员。 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属于劳务关系,返聘人员不能依据,《劳动合同法》主张加班工资; 社会保险、工伤待遇等权利,只能根据双方的约定处理权利义务争议。
解除劳动关系并非全然等同于辞退。辞退意指雇主因雇员之行为或表现未达公司标准,自行决定中止雇佣关系。 解除劳动关系既可由雇主主动提出,亦可由雇员提议,经双方协商达成终止劳动合约之协议。解除劳动关系缘由众多,如合同到期、协商一致、员工辞职、公司
退休返聘是劳务合同。退休人员已经不具有法律意义上的劳动者资格,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也不再是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需要与退休人员订立劳动合同,而需签订劳务合同。
已领取养老金的人员被原单位继续聘用,或者被其他用人单位聘用,被称为返聘人员。 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属于劳务关系,返聘人员不能依据,《劳动合同法》主张加班工资; 社会保险、工伤待遇等权利,只能根据双方
退休返聘属于劳务关系。尽管不能否认退休人员仍然可以以劳动者的身份回到就业市场,但是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已经不在《劳动法》的保护范围之内。简言之,退休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不是《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关
属于劳务关系。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以后或依法享有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后,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已不再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企业聘用退休人员的,不构成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关系,只成立民法意义上的劳
离退休人员返聘是合法劳动关系,只是不是劳动合同关系,而是劳务合同关系。相关法律规定,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时,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聘用期内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动待遇
聘用退休人员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因为退休人员已退出工作岗位、超出法定就业年龄,不再具有法律意义上的劳动主体资格,即不再具有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不在劳动合同法规范调整范围,得适用民法规范调整范围。退休人员中有的身体尚好,本人自愿,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具有诺成、有偿、双务合同的特征。劳动者和单位就劳动合同条款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劳动合同就算成立。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劳动的数量和质量给付劳动报酬,不能无偿使用劳动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劳动合同一般是指,劳动
没劳动合同的,可以通过其他的文件确定劳动关系。法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的,可以通过工资支付凭证、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确定劳动关系,还可以通过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