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有
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有

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有

2021-01-10 494
普法内容
1、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2、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3、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4、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催款能否引起诉讼时效中断中止?
    催款能否引起诉讼时效中断中止?

    一、催款能否引起诉讼时效中断中止? 催款能引起诉讼时效中断中止。向债务人催收的,会造成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中断后,重新开始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

    2024-05-15 24
  • 刑事立案是否引起民事诉讼时效中断
    刑事立案是否引起民事诉讼时效中断

    依照我过现行法律法规,不可将刑事案件与民事案件同时进行审理,并不存在強制性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对于部分涉及到两者的案件,法院一般情况下是先暂停审理民事商业方面的争端事宜,待刑事方面的判决有了明确的结论之后再行决定是否恢复民事审判。如果刑

    2024-05-31 29
  • 错列被告起诉能否引起诉讼时效中断?
    错列被告起诉能否引起诉讼时效中断?

    错列被告起诉能引起诉讼时效中断,起诉是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是积极行使权利的表现,能够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效果。

    2021-03-14 329
专业问答更多>>
  • 哪些事由会引起诉讼时效中止

    包括不可抗力;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存在法定代理人,包括没有代理人、代理人死亡、丧失代理权等;开始继承之后暂时不能确定继承人或遗产的管理人的。

    2023-12-08 15,340
  • 被告提起诉讼能否引起诉讼时效中断?

    原告起诉能引起诉讼时效中断,《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规定“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也就是说,当事人有起诉的权利,也有撤诉的权利。但由此引起法律后果,我们不能一概而论。

    2023-11-28 15,340
  • 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怎么认定诉讼时效中断事由终止

    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发生后,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中断事由

    2022-04-22 15,340
  • 诉讼时效规定中一定可以引起诉讼时效中断吗

    一定。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申请仲裁本身就是一种维权行为。诉讼时效的目的是促使权利人行使请求权,消除权利

    2022-10-20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欠款诉讼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有哪些 01:14
    欠款诉讼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有哪些

    第一,当事人一方死亡,要等候继承人是否参与诉讼案件的。第二,当事人一方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也没有委托辩护人的。第三,代表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中止,还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第四,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参加诉讼的,应当中止诉讼

    1,288 15,340
  • 无履行期限债务的诉讼时效的起算 01:05
    无履行期限债务的诉讼时效的起算

    无履行期限的债务,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没有对还款的时间作出明确约定的债权债务关系。面对此种情况,要明确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可以分四步进行: 1、双方协商,达成补充协议,约定一个还款时间,诉讼时效自约定时间届满之日起算; 2、可以用其它方式确定

    818 15,340
  • 普通诉讼时效和最长诉讼时效区别 00:52
    普通诉讼时效和最长诉讼时效区别

    普通诉讼时效和最长诉讼时效的区别有: 1、普通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超过普通诉讼时效而请求人民法院保护民事权利的,会丧失胜诉权,而最长诉讼时效有20年; 2、普通诉讼时效应当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而最长诉讼

    5,716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丰培铭律师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继承
咨询律师
185-0044-778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