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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碍解救”中“阻碍”的行为多种多样,如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泄露解救的执行人员、时间、步骤等消息;在他人要求解除收买人与被收买人之间非法形成的婚姻、收养关系时,宣布这种关系“合法”予以维护;对要求解救的被收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亲属进行威
以下要素会构成阻碍解救被拐卖儿童罪: 1、侵犯的客体是国侵犯了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信誉以及被拐卖儿童的人身权利。 2、行为人实施了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卖儿童女的行为。 3、犯罪主体为负有解救被拐卖儿童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行为人在
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主要是指未造成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亲属的伤害、死亡后果;或者事后积极采取措施挽救;悔罪态度很好等等。
阻碍被拐卖儿童解救的法院一般判处两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轻微的,法院一般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是指负责解救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卖儿童的行为。
构成阻碍解救被拐卖儿童罪的要件为:侵害的客体为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信誉,而且还侵犯了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人身权利;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卖、被绑架的妇女、儿童的行
现行刑法对阻碍解救被拐卖儿童罪既遂量刑的规定具体如下: 1、阻碍解救被拐卖儿童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较轻,主要是指未造成被拐卖、绑架的妇女
区分本罪与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的界限分别由不同方面判断,其中包括侵犯客体,客观方面,主观方面以及主体方面具体如下所述: 1、侵犯客体不同本罪除侵犯国家工作人员解救妇女:儿童的公务活动外,还
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没有对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儿童罪的立案标准进行明确规定。但是我国《刑事诉讼法》中规定,公安机关或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对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所以可
认定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标准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妇女、儿童的人身自由权利与人格尊严。本罪的对象仅限于妇女和儿童;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或者偷盗婴幼儿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 4、在主观方面
被害儿童被拐骗后,处于行为人控制之下,处于被欺骗、任其摆布的境地,失去决定自己去向的身体自由权,行为人将被害儿童当作商品出卖,损害其做人的尊严。而且极易引起被害人家庭离散,有时甚至家破人亡,所以社会危害性极大。拐卖儿童是否会判死刑,则要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