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传播性病罪的四个构成条件哪些
传播性病罪的四个构成条件哪些

传播性病罪的四个构成条件哪些

2024-06-12 2
普法内容
(一)客体要件。 客体是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在社会上传播淫秽物品对于人民特别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会造成危害,也极易诱发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打击在社会上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行为,对于维护社会治安,净化社会空气,保护人民的身心健康,促进精神文明,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二)客观要件。 客观方面表现为: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四)主观要件。 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传染性病的行为有哪些行为构成传播性病罪
    传染性病的行为有哪些行为构成传播性病罪

    传播性病罪的构成要件为: 1.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2.侵犯的客体为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社会治安管理秩序。 3.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性病患者实施卖淫嫖娼的行为。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2020-05-08 287
  • 构成传播性病罪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构成传播性病罪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卖淫、嫖娼是国家法律严厉禁止的行为。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性病患者实施卖淫嫖娼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已满十六

    2024-07-05 14
  • 满足什么要件构成传播性病罪?
    满足什么要件构成传播性病罪?

    满足以下要件会构成传播性病罪: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社会治安治理秩序;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性病患者实施卖淫嫖娼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已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且患有严重性病的

    2020-08-16 174
专业问答更多>>
  • 传播性病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如何认定传播性病罪

    (一)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卖淫、嫖娼是国家法律严厉禁止的行为。行为人为了赚取钱财,满足自己非法的性欲,或者为了报复社会,置国家法律于不顾,仍然进行卖淫

    2021-06-19 15,340
  • 传播性病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

    传播性病罪需要犯罪构成: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年满16岁即可构成本罪,不要求特殊身份;主观上为故意并且明知自己有性病;客体上侵犯了人民群众的人身权利和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客观方面实施了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

    2023-10-01 15,340
  • 构成传播性病罪的条件会有什么,有哪些规定

    构成传播性病罪的条件: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年满16岁);主观上为故意即明知自己有性病,过失不构成本罪;客体上侵犯了我国治安秩序和疾病控制制度;客观方面实施了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进行卖淫、

    2023-10-24 15,340
  • 这属于传播性病罪么?哪些是传播性病罪?

    不是我想打击你,你已经属于传播性病罪!首先你有以下几点罪行和证据! 1.你和对方在事后才和她说你曾经有过性病,这说明了你和对方隐瞒了你的危害。 2.对方也染上了性疾病,虽然在表面和你不是很像,但是已经

    2022-08-08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传播性病罪立案标准 00:58
    传播性病罪立案标准

    传播性病罪,是指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又卖淫、嫖娼的行为。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社会治安管理秩序。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传播性病罪的立案标准是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应予立案

    2,106 15,340
  • 构成故意伤害罪的条件有哪些 01:07
    构成故意伤害罪的条件有哪些

    构成故意伤害罪的条件有: 1、构成本罪的主体一般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客体为身体权,即自然人的、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如:用器

    1,586 15,340
  • 寻事滋事罪构成条件有哪些 01:09
    寻事滋事罪构成条件有哪些

    寻事滋事罪的构成条件有: 1、行为上。行为人的行为方式和手段,对受害人构成一定程度上的危害结果。寻事滋事是指行为人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2、结果上。行为人的行

    1,949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34-1035-790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