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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需。死刑缓期执行可交由高院判决或核准。依据刑法四十八条:除最高法判决定罪外,皆需上报最高法核准。关于死刑缓期执行,可转交高院判决或核准。其一、死刑复核制度如何规制.死刑复核制度规定,中级法院判死刑且被告未上诉之首案,应经高院复核后上报最高
最高院判处的死缓由高级人民法院负责,刑事诉讼法对复核时间无强制性限定,通常不会超出六个月。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
二审法院判缓刑是不需要报检察院复核的,检察院如果对判决有异议的,可以提出抗诉。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二审法院判处犯罪嫌疑人缓刑的,是不需要报检察院复核的,检察院可以通过抗诉的方式表达异议。
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由高级人民法院审查,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交审判或者重新审判。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
二审法院判缓刑,是不需要报检察院复核的,检察院如果对判决有异议的,可以提出抗诉。
二审法院判缓刑是不需要报检察院复核的,检察院如果对判决有异议的,可以提出抗诉。
死刑复核中有改判,原判认定事实正确、证据充分,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根据案件情况,必要时,也可以依法改判。
最高院死刑复核程序是:首先要查明原判认定的犯罪事实是否清楚,根据定罪的证据是否确实以及是否充分,还有罪名是否准确,和量刑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然后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是否核准死刑的决定并制作相应的司法文书。1.若是死刑立即执行案件,应该1
检察院不属于行政机关,检察院属于法律监督机关,只有公安部门属于行政机关。人民检察院的单位性质是法律监督,国家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国家检察权来完成自己的任务。对于危害国家安全案
检察院量刑建议和法院最终判决有差距,具体情况如下: 1、人民法院的最终判决与检察院的量刑建议是可以存在差距的。因为人民法院拥有最终的量刑权,不一定需要完全按照检察院的量刑建议作出判决。尤其是当人民法院和检察院在事实认定,或者法律适用上存在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