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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抚养费属经济补偿,意在矫正社会资源分配因提前生育或超量生育所导致的不良变动。而“符合结婚条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生育者”未引起社会资源分配的失衡,故无需借助征收社会抚养费加以矫正。为正视社会抚养费之性质,宜将具体社会抚养费征收对象的制定权
一、非婚生子女抚养费会追加吗? 1、非婚生子女抚养费不一定会追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
非婚生子女享有和婚生子女完全相同的权利,仍然是由亲生父母尽抚养义务。孩子处于哺乳期的一般由母亲抚养,过了哺乳期的由双方自行协商谁来抚养孩子,协商不成由法院按照最有利于孩子的原则进行判决。法院判决时会参考八岁以上孩子的意见。
不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按照以下规定计征社会抚养费:(一)不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再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计征基数的6倍至8倍征收;(二)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计征基
【1】非婚同居致使女方怀孕,政府部门不会强制女方流产。或者有家人,或者有朋友,或者有主管计划生育的人员知道后,要动员女方流产。如果非婚生育子女,同居的男女应该分别缴纳生育子女的社会扶养费。【2】根据《
1、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作出这样的规定,是基于夫妻离婚后,子女无论随父方还是随母方生活,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子女的关系不因夫妻离婚而改变。 2、不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起诉状中应当列明下列事项:1、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主要包括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以及联系电话、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信
非婚生子起诉抚养费最重要的就是要确认双方的亲子关系。如果对方认可与孩子的关系,那么一方就不用再举证。如果对方不认可的,那么可以要求进行亲子鉴定。如果对方拒绝亲子鉴定,法院也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推定存在亲子关系,判决由对方支付抚养费。对于非婚
社会抚养费一直不缴纳后果如下:1、小孩不能上户口;2、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3、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