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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对于结婚后父母买的房子写的儿子媳妇的名字这种情况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进行离婚的时候也是按照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
首先,我们必须关注离婚过程中夫妻双方是否曾经就该问题达成过共识或签署了某种书面协议。经过协议,夫妻可以共同商定婚姻内的财产分配事宜,包括房产分配,这便可根据其所订下的协议来执行有关事宜。 若并未存在任何约定,则需依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和处理。
按你的表述,会。父母的行为视为对儿子儿媳的赠与,赠与完成之后房产属于儿子儿媳的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平均分配。
看父母的意愿。如果只写儿子的名字,应该理解为单独赠予儿子,媳妇是没有份的。当然最好是签订赠予合同。
此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父母的出资款项可以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房产证上有儿媳妇的名字,若没有约定份额,有几个人名就几个人平分。婚前房子加儿媳妇名视为赠予,除非有另外的约定。所以儿媳妇有分配权。
婚前父母赠与的房子,若明确表示赠与双方则离婚时协议分割,若未表示则为自己子女的个人财产,不予分割。具体来说,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父母在夫妻二人婚前为双方购买房产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因此,父母在婚前
房子别人名字,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如下: 1、如果房屋产权证上有第三人共有的名称,这种情况涉及案外人的权益,一般在离婚案件中不会处理; 2、涉及第三人出资的,可以一并收集涉及债务或者赠与的相关证据; 3、离婚时,只能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可以
父母给儿子买的房,如果已经办理了相关的登记手续,这时候房子应当属于儿子所有。无论儿子是否已经缔结婚姻关系,女方都没有权利请求分割父母为儿子买的房产。因为根据我国民法典以及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对于一方在婚前获得的财产,应当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在